玉泉区党建信息
中共玉泉区委组织部
(2007)第21期
玉泉区委扎实落实干部试用期制度
严把试用期干部考核转正关
为了落实和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,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准确性,建立干部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,防止和避免选人用人失误,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,根据《玉泉区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的实施意见》(玉党办通[2005]48号),区委组织部于近期对2006年上半年提任的一批副科级干部进行了试用期满一年的转正考核。
玉泉区委组织部合理安排考核日程,向各单位提前做好关于考核程序的说明和具体事项的布置,并安排组织部干部科深入到各单位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》进行转正考核。考察组成员本着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通过会议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,主要了解干部在试用期任职这一年中政治立场、理论政策水平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工作实绩、廉政情况和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及履行职责的情况,并由干部本人填写《试用期干部考察表》。考核结束后,组织部门及时对民主测评和谈话情况进行了汇总,于规定时间收回《试用期干部考察表》。大多数新提任的干部在一年的试用期德、能、勤、绩表现优秀,工作勤勉认真,积极主动,有声有色地开展各自分管的工作,进入角色快,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,得到单位领导的肯定和同事的好评,同意予以按期转正。个别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干部根据个人表现情况和单位实际情况,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了延期转正。
玉泉区委自1994年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以来,站在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,扎实开展此项工作,严格履行了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职责,保证了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,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。